從2026年11月1日的販售起,在日本買來要送給家人、朋友或同事的伴手禮,和自己用的東西走同一套免稅流程。在櫃檯付含稅價格,其中的消費稅(10,000日圓的伴手禮就是909日圓,含稅價的11分之1)要等出境時海關確認商品帶出日本後才退還。日本觀光廳消費稅免稅店網站(2026年10月15日查證)寫成條件的,是誰買的、誰帶出去:只有購買者把商品帶到機場或港口、並接受海關確認時,免稅才成立;出境之後東西交到誰手上,並沒有寫在條件裡。送人這件事會產生影響,只有在出境前東西就離開你手上的時候。同一頁寫明,一筆購買紀錄資訊裡只要有1件商品無法確認,該紀錄的所有商品都不免稅。
有兩種情況很容易和這篇混在一起。出境前送給住在日本的人,是相反的情況,請看出境前在日本送出去的東西。受人之託代買時,問題變成「算誰的購買」,請看代買的東西算誰的。本文談的是自己挑、自己付錢、自己帶出境,回國後才分送的伴手禮。
從2026年11月1日起,伴手禮的消費稅要怎麼退回來呢
- 步驟1:在免稅店櫃檯付含稅價格,店家確認你是否為免稅購買對象,並建立這筆販售的購買紀錄資訊。
- 步驟2:出境當天,由購買者本人把伴手禮帶到機場或港口。
- 步驟3:海關逐筆確認購買紀錄。機台讀取護照,Green判定就通過,Red判定就出示商品實物(日本海關(2026年8月19日查證))。
- 步驟4:確認之後,由店家或退稅業者退還消費稅相當額(全國免稅店協會(2026年8月19日查證))。
每一個步驟都沒有問到東西要送給誰。各步驟出現的人都是購買者,最後都走到出境那一刻。
買伴手禮的時候,2026年11月1日起有什麼改變呢
- 消費稅包含在你付的價格裡,要等出境時海關確認後才退回。
- 出境時購買紀錄資訊裡少了1件伴手禮,該紀錄的全部商品都不免稅。
- 一般物品和消耗品的區分取消,消耗品的特殊包裝(密封袋)也不再需要。
在日本買的伴手禮,哪些事情不會改變呢
- 消費稅率為10%,含稅價格裡的稅額是11分之1,10,000日圓含909日圓。
- 對象是非居住者,也就是在日本停留未滿6個月的旅客。
- 由店家把免稅品寄往海外的另寄做法,已在2025年3月31日廢止。
買伴手禮時,你屬於哪一種情況呢
在同一家店一次買齊10位同事的點心
一起結帳的10盒,是同一筆購買紀錄資訊。10盒都放在自己的行李裡出境,紀錄就以完整的狀態接受確認,接著進入退稅。觀光廳的頁面也寫到,免稅店能賣的數量限於購買者出境時能帶走的量,所以盒數的上限不是同事人數,而是你的行李。食品飲料適用8%的輕減稅率,在免稅上如何處理,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,這一點整理在免稅買點心零食。
請店家把每一件都包成禮物
包裝改變的是外觀,不是由誰帶出去。Green判定就連同包裝直接通過;Red判定要出示商品實物,至於需不需要拆開包裝,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。把收據和對應的包裹放在一起,比較容易對出每一包是哪一筆紀錄。判定當下的準備可參考遇到Red判定時。
出境前把其中一件送給日本的朋友
送出去的那一件,讓整件事變成相反的情況。那件東西不會跟你一起出境,海關就無法確認;依觀光廳的寫法,同一筆購買紀錄資訊的全部商品都不免稅,連你要帶回去的伴手禮也包括在內。要送給日本當地朋友的東西另外結帳,就會成為另一筆紀錄,不會連累其他商品。
家人先回國,說可以幫忙把伴手禮帶回去
觀光廳的頁面寫的是購買者把商品帶到機場或港口。搭較早班機的配偶或父母帶走,等於由別人運送以你的護照登記的商品,我們查證的頁面沒有寫到這種做法。伴手禮請放在自己的行李裡,直到你自己出境那天。全家一起購物時由誰站在櫃檯前,可參考由一人替全家購買時。
想把伴手禮和行李箱一起託運
Red判定要出示實物,已經託運進貨艙的伴手禮就拿不出來。各機場海關機台的設置位置,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,託運前能不能先到機台也還不清楚。把伴手禮放在能從隨身行李取出的位置,哪一種順序都能應付。順序的問題請看託運行李與海關機台。
回國隔天才分送
回國後才分送,正是退稅制度預設的樣子。商品已經和購買者一起離開日本,海關也已在出境時完成確認。觀光廳頁面的條件停在出境那一刻,之後東西去了哪裡並沒有提到。
收禮的人是孩子、父母或另一半
你和收禮人的關係,在觀光廳的頁面上沒有出現。不論是家人、朋友還是客戶,頁面列出的是購買者與出境,收禮的人並不在條件之中。
回國後再從台灣寄給別人
海關確認帶出之後,再寄給其他城市或國家的人,日本這邊的頁面完全沒有提到。接下來是台灣郵政與海關規定的範圍,和日本的退稅是不同的制度。兩者的差別整理在日本免稅和回國免稅額。
想請店家直接寄給國外的朋友
另寄已在2025年3月31日廢止。觀光廳的頁面寫的是由購買者帶出,所以從日本寄給國外朋友的包裹,不是通往退稅的路。
同事出錢,請你幫忙買
伴手禮是你自己挑、自己付錢的東西。同事託你買、錢也由同事出的東西,就是代買,問題會轉成「算誰的購買」。必須由你自己帶出這一點相同,但錢和委託之間的關係,請看代買的東西由誰帶出去。
自己的東西和伴手禮印在同一張收據上
收據上的東西全部一起出境的話,混在一起也沒有問題。紀錄在出境時以整筆判斷,所以伴手禮和自己的東西結果相同。同一張收據裡自己的化妝水在出境前用完,連伴手禮的退稅也會受影響。混合收據的看法請見出境前用完的東西。
把要送人的點心盒打開吃掉了
從2026年11月1日起不再需要密封袋,所以打開盒子本身不成問題。有問題的是在日本吃完的盒子:出境時拿不出來,依觀光廳的寫法,含有那一盒的整筆購買紀錄資訊都不免稅。只吃了一部分的盒子海關怎麼看待,我們查證的頁面沒有記載。
行李塞不下,把幾件留在飯店
留下的伴手禮,和在日本送給別人的東西處境相同,都不會跟你一起出境。該筆購買紀錄資訊的全部商品都不免稅,所以要放棄哪些,在購買前決定會比在飯店房間裡決定損失更小。
伴手禮分別在10月31日和11月1日買
2026年10月31日以前買的東西,適用結帳時直接扣稅的舊制度。像本文這樣取決於出境確認的只有11月的收據,之前的部分可參考10月31日購買的處理。
有人說送人的東西不能免稅
觀光廳的頁面沒有把購買目的列為條件,列出的是購買者帶出、海關確認。櫃檯如果說法不同,可以問對方依據的是哪一條規定;我們查證的頁面裡,沒有關於送禮的規定。
和買伴手禮有關、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的有哪些呢
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、且和買伴手禮有關的有3項:與點心盒相關的食品飲料8%輕減稅率在免稅上的處理、決定能否在託運前接受確認的各機場海關機台設置位置,以及退稅是否會扣手續費。Red判定時需不需要拆開包裝,同一天也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。若要公布,最先會出現在觀光廳、全國免稅店協會與日本海關的頁面。尚未公布的項目整理在尚未公布事項一覽。
買伴手禮的旅客,常問哪些問題呢
出境後要送給誰,和免稅有關嗎
觀光廳的頁面沒有把這一點列為條件。條件是購買者把商品帶到機場或港口,並接受海關確認。
需要告訴店家這是送人的東西嗎
我們查證的頁面沒有寫到櫃檯會詢問用途。店家做的是確認購買對象與建立購買紀錄資訊。
免稅能買的伴手禮數量有上限嗎
觀光廳的頁面說,限於購買者出境時能帶走的數量。每位收禮人可買幾件並沒有規定。
在日本送出1件,只有那件不免稅嗎
不只那件。購買紀錄資訊裡只要有1件無法確認,該紀錄的全部商品都不免稅。
先回國的家人可以幫我帶走伴手禮嗎
頁面寫的是由購買者帶出。同行者搭較早班機帶出的做法,我們查證的頁面沒有寫到。
店家可以直接寄給國外的人嗎
不行。另寄已在2025年3月31日廢止。
在海關機台需要拆開禮物包裝嗎
Red判定要出示商品實物。需不需要拆開包裝,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。
伴手禮可以放進託運行李嗎
Red判定要出示實物,託運的東西拿不出來。機台設置位置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,放在拿得到的地方比較穩當。
送人的點心是退10%還是8%呢
食品飲料適用8%的輕減稅率。在免稅上如何處理,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。
台灣的入境免稅額會影響日本的退稅嗎
不會。兩者是不同的制度,日本的退稅取決於出境時的海關確認。
朋友出了錢的伴手禮,處理會不同嗎
那樣比較接近代買而不是送禮。由誰帶出的規則相同,其餘請看代買的東西算誰的。
1件伴手禮能退多少消費稅呢
含稅價格的11分之1,在海關確認後退回。10,000日圓的商品是909日圓。
伴手禮的退稅會被扣手續費嗎
是否扣手續費,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。
2026年10月31日買的伴手禮也一樣嗎
不一樣。2026年10月31日以前的購買,適用結帳時直接扣稅的舊制度。
出處要去哪裡看呢
- 日本觀光廳消費稅免稅店網站:2026年11月1日販售起的退稅制、另寄廢止(2026年8月19日查證);由購買者帶到機場或港口、限於出境時能帶走的數量、只要1件無法確認整筆購買紀錄就不免稅(2026年10月15日查證)。
- 全國免稅店協會退稅制度頁面:海關確認後由店家或退稅業者退還消費稅相當額(2026年8月19日查證)。
- 日本海關:機台讀取護照與Green、Red判定(2026年8月19日查證)。
資料來源
只用一手資訊,每一筆都附上查證日期。
- 日本觀光廳消費稅免稅店網站2026年10月15日查證
- 日本海關2026年8月19日查證
- 全國免稅店協會2026年8月19日查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