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的免稅對象是同店同日未稅5,000日圓以上的消費,而退稅的做法在2026年11月1日改變 — 觀光廳 消費稅免稅店網站(2026年11月2日查證)。
零食、巧克力、仙貝、寶特瓶飲料都是食品,在日本適用的是輕減稅率8%,不是標準的10%。所以一袋巧克力提出的問題,和一袋化妝品不一樣。
零食算不算進未稅5,000日圓呢
會算進去。門檻看的是同一家店、同一天的未稅合計,不分商品類別 — 日本國稅廳 Q&A 問6(2026年11月2日查證)。8%商品會退多少的算法,官方文字中沒有寫。
流傳的說法有兩種。一種說「零食也算進同一筆總額」,這和門檻的算法相符。另一種說「零食稅率低,所以退得少」,這一點的計算方式,官方文字中還確認不到(截至2026年11月2日)。
公布出來的還有這些。一般物品與消耗品的區分在2026年11月1日廢止。旅客彼此在講的「十一分之一」是10%商品的算式,不是食品的算式。密封包裝不再需要,原本套在消耗品上的金額限制也廢止。
所以實務上的做法很單純。門檻把零食也算進未稅合計來看;做預算時,零食那部分的退款先不要算。
2026年11月1日之後退稅怎麼走呢
- 在收銀台付的是含稅價格。店裡不會先扣掉什麼。
- 護照在收銀台登記。就是記錄這筆消費的時候。
- 符合資格的線是未稅5,000日圓,標價上是5,500日圓,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計算。
- 在購買日起90天內出境,並且把商品帶著走。
- 出境時機台讀取護照。Green判定就通過,Red判定要出示商品實物 — 海關(2026年11月2日查證)。
- 退款在海關確認之後。公布的方式列出現金、信用卡、支付App、經核准的業者 — 全國免稅店協會(2026年11月2日查證)。
- 10%的商品,含稅價格裡的稅額是它的十一分之一。標價寫11,000日圓或110,000日圓,裡面都是這個比例。
最後一行常被誤抄到食品上。它講的是10%商品的算式,而食品不在那個稅率上。
2026年11月1日改變了什麼呢
- 一般物品與消耗品的區分廢止。同店同日,按購買人合成一筆總額。
- 密封袋取消。不必封到出境為止。
- 稅額在海關確認之後才退。在收銀台交出去的是含稅價格。
- 輕減稅率食品也算進門檻的未稅合計;會退多少的算法,官方文字中沒有寫。
- 紀錄仍然是用收銀台登記的那本護照做出來的。
- 消耗品每日上限廢止。
這一項是拿掉一個限制,不是多給一個許可。它完全沒有說哪些商品一開始就進得了購物籃,而旅客想知道的正是那一點。
2026年10月31日以前的消費適用舊制度,2026年11月1日以後的消費適用新制度,中間沒有過渡期。
沒有改變的是哪些呢
- 門檻是未稅5,000日圓,標價上是5,500日圓。
- 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計算,不同店家的收據原則上不合計。(例外:店家把手續委託給免稅手續櫃檯時,同一人同一天在多家店的購買,可能在櫃檯合算判定,不是每家都這樣。)
- 護照在收銀台出示。
- 商品由購買人帶出日本。機台在確認的就是這件事。
- 對象是非居住者,以短期停留等身分入境、入境未滿6個月的外國旅客等。
- 出境要在購買日起90天內。
- 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
- 100萬日圓以上的購買需要登記序號等資訊。
零食這個問題什麼時候會遇到呢
要買一大堆零食帶回公司時
單片包裝的綜合零食盒是日本伴手禮的定番,同時也是食品。那個盒子也算進門檻:只由零食組成的一籃,同一家店、同一天的未稅合計到5,000日圓就符合。
在同一家店同一天買零食和化妝品時
化妝品和零食在那家店那一天合成一筆未稅合計,不按稅率分開去碰門檻。還確認不到的只有零食那部分會退多少。
想在出境審查之後的機場免稅店買零食時
出境閘門之後的店,和這一頁講的市區消費稅免稅是不同的機制,內容不在本頁範圍內。不要以為這裡的條件會原樣搬過去。
旅途中就開始吃時
出境時的Red判定,是把商品實物拿給海關看的程序。不過在日本吃掉全部或一部分的零食,根本無法接受海關確認(退稅)(觀光廳,2026年11月2日確認),同一張收據的商品只要少了1件,那張收據的其他商品也無法接受確認。
在好幾個城市蒐集限定口味時
在京都買的京都點心和在札幌買的北海道點心,是兩家店,多半也是兩天。不同店家的收據原則上不合計,計算單位是購買人、店家、日期,所以每個城市各自成立。
順便買寶特瓶茶飲和果汁時
飲料和零食在同樣的意義上都是食品,落在輕減稅率那一邊,同樣算進未稅合計。會退多少,官方文字中還確認不到(截至2026年11月2日)。
要買日本酒或威士忌時
酒類是10%的商品,十一分之一的算式和化妝品一樣適用。能帶幾瓶過境是海關與航空公司的事,不在這個免稅制度裡面。
要買給小孩吃的零食時
免稅登記在護照上,購買人是非居住者。誰吃不是紀錄會保存的資訊,就像誰付的錢也不是。
零食的賞味期限很短時
出境要在購買日起90天內。比這更短的賞味期限是食品的問題,不是免稅的問題;但在到機場之前吃掉的,就無法接受海關確認。
AI的回答說「零食也會合計」時
這一句和門檻的算法相符。8%商品會退多少的算法,官方文字中沒有寫。
想在上飛機前吃時
2026年11月1日起密封袋廢止,但吃掉全部或一部分,就無法接受海關確認(退稅)。2026年10月31日以前的消費,那一筆適用舊制度。
希望店家把零食寄回家時
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登記過的消費,沒有辦法和購買人分開離開日本。
為公司活動大量採購時
100萬日圓以上的購買需要登記序號等資訊,這個條件讀的是金額,不是商品種類。
國家沒有規定、或官方文字沒有寫的是哪些呢
常被問到的有六項,第六項就是這一頁的主題本身。以下都是2026年11月2日時點的狀態。
- 會不會扣手續費、扣多少,國家不收手續費也不訂比率,依店家與退稅業者而不同。
- 機台的設置地點已由日本海關在2026年10月23日以地圖公開。
- 能不能領現金,國家沒有規定;部分機場有業者公布以現金交付,能不能用看店家委託的退稅業者。
- 退款實際要幾天,國家沒有規定,依業者而不同。
- 卡片姓名與護照不符怎麼處理,國家沒有規定,有些店家或業者要求本人名義。
- 8%商品會退多少的算法,官方文字中沒有寫。
制度的條件在全國免稅店協會(2026年11月2日查證)或觀光廳(2026年11月2日查證)。
關於零食免稅大家常問什麼呢
零食算不算進未稅5,000日圓呢?
會。門檻看同一家店、同一天的未稅合計,不分商品類別。
零食會退多少呢?
8%商品會退多少的算法,官方文字中沒有寫。
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答案呢?
因為食品適用輕減稅率,而這部分退款的計算方式,公布資料裡沒有寫。
要怎麼確定跨過門檻呢?
在同店同日把零食和其他商品加起來,未稅合計到5,000日圓。
十一分之一是零食的數字呢?
十一分之一是10%商品的算式。食品不在那個稅率上。
區分廢止就解決這個問題了呢?
門檻的問題解決了:合計不再分類別。8%商品會退多少的算法,官方文字中沒有寫。
零食還需要密封袋呢?
2026年11月1日起密封袋廢止。
消耗品的每日上限還在呢?
消耗品的每日上限在2026年11月1日廢止。
出境前就吃掉了會怎樣呢?
吃掉全部或一部分的零食,無法接受海關確認,請向海關窗口說明已經吃掉。
飲料和零食一樣呢?
飲料在同樣的意義上是食品,同樣算進未稅合計。會退多少,官方文字中還確認不到(截至2026年11月2日)。
日本酒和威士忌呢?
酒類是10%的商品,適用十一分之一的算式。
兩個城市買的零食可以相加呢?
不行。不同店家的收據原則上不合計。
店家可以幫我寄回家呢?
不行。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
出境的期限有多久呢?
從購買日起90天。
在機場免稅店買的零食也一樣呢?
出境閘門之後的店是另一套機制,本頁不處理。
答案會公布在哪裡呢?
觀光廳與全國免稅店協會。
資料來源
只用一手資訊,每一筆都附上查證日期。
- 觀光廳 消費稅免稅店網站2026年11月2日查證
- 日本國稅廳 Q&A 問62026年11月2日查證
- 海關2026年11月2日查證
- 全國免稅店協會2026年11月2日查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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