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能退、什麼能退|台灣旅客的資格與商品範圍
退稅要同時滿足人的條件和東西的條件。兩邊都過了,才輪到金額門檻。這一頁先把前兩件事講完。
一、人的條件:非居住者
對象是非居住者,也就是在日本停留未滿 6 個月的外國旅客等。一般的台灣觀光客符合這個條件。資格是跟著結帳時出示的護照走的。
二、東西的條件
2026年11月1日 起,「一般物品」和「消耗品」的分類取消,同一家店、同一天買的東西可以合併計算金額。特殊包裝(密封袋)也不需要了。
三、金額的條件
同一家店、同一天,未稅 5,000 日圓以上(含稅約 5,500 日圓)。跨店不能合算。這一點新制沒有改。
四、舊制和新制差在哪
對「能不能退」影響最大的是分類取消和上限取消這兩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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