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稅 和回國時的免稅額2026年也是兩回事嗎
兩個制度被當成一個。第一個是把未稅5,000日圓以上的消費所付的日本消費稅退回來,並在2026年11月1日改變 — 觀光廳 消費稅免稅店網站(2026年8月19日查證)。
第二個是回國時自己的國家所課的稅。日本在2026年11月1日改的東西,完全沒有碰到那一邊。
這兩個是同一個制度嗎
不是,而且幾乎沒有重疊。稅不同、決定的機關不同、文件不同、地點也不同。
- 日本的免稅制度決定日本消費稅會不會回到你手上。
- 自己國家的免稅額決定入境時自己的國家會不會課你。
在日本符合資格的消費,回國時仍可能被課稅。兩者可以同時成立,誰也不會抵銷誰。
日本的制度到底決定什麼呢
- 這筆消費是否符合資格 — 未稅5,000日圓,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。
- 商品是否由本人帶出日本 — 出境時確認。
- 會退多少 — 含稅價格的十一分之一。
- 期限到什麼時候 — 從購買日起90天。
範圍就這些。這是在日本境內退還日本的稅,並在你離開日本的地方結束 — 海關(2026年8月19日查證)。
回國之後是誰在決定呢
你入境國家的海關當局。日本沒有在決定,也沒有在公布,而你在日本機場做的確認也不會變成一張通行許可跟著你走。
金額因國家而異、也各自獨立變動,所以本站不寫數字。請到自己目的地的海關當局確認。
2026年11月1日改的是哪一邊呢
- 只有日本這一邊。一般物品與消耗品的區分廢止,同店同日合成一筆。
- 密封袋取消,買到的東西旅途中就能用。
- 稅額不在收銀台退,而是在海關確認之後。
- 自己國家的免稅額完全沒有被這些改動碰到。
- 消耗品每日上限廢止。
混在一起為什麼會吃虧呢
因為會拿錯的數字去排行程。以為日本的退稅就把一切解決了而大買特買,入境時才遇到本來就存在的負擔。
反過來也會發生:拿自己國家入境程序的規則當理由,放棄了眼前這家店本來符合資格的消費。
沒有改變的是什麼呢
- 門檻是未稅5,000日圓,標價上是5,500日圓。
- 不同店家的收據不能合計。
- 護照必須在結帳確定之前出示。
- 商品必須由本人帶出日本。
- 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
什麼時候會遇到呢
在決定要買多少時
日本這一邊照上面的規則安排,自己入境那一邊另外查。這是兩份不同的預算。
聽到有人說「退稅就全包了」時
包的是消費所付的日本消費稅,完全沒有講到入境的事。
買要送家人朋友的伴手禮時
商品必須由本人帶出日本,到了之後怎麼處理是自己國家的問題。
在機場做完確認時
確認的是商品離開了日本,不是關於自己國家負擔的文件。
和自己國家的價格比較時
日本這邊省下的是含稅價格的十一分之一。入境時的負擔在帳的另一邊。
買一件昂貴商品時
日本這邊,100萬日圓以上的購買需要登記序號等資訊;入境那邊的規則依然是分開的。
全家一起旅行時
日本在收銀台按護照計算,自己的國家用自己國家的方式計算。
被提醒要留著包裝時
那是為了日本的確認,因為可能被要求出示商品,不是入境端的要求。
經第三國回家時
日本的確認在離開日本的地方做,之後就是你入境的各個國家的事。
讀到把兩者混寫的頁面時
把免稅額數字擺在日本規則旁邊的頁面,是把兩個制度當成一個在講。
想在買之前先確認時
日本這邊可以從下面的一手資訊得知,入境那邊要看自己國家的海關當局。
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的是什麼呢
日本這邊,是否扣手續費、退款要幾天、端末設置地點、現金是否保留、輕減稅率怎麼處理,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。答案會出現在全國免稅店協會(2026年8月19日查證)或觀光廳(2026年8月19日查證)。
別的國家的入境規則並不是日本「尚未公布」,而是日本本來就沒有在決定。那是你入境國家的海關當局的事。
常見問題
日本的免稅和機場免稅店一樣嗎
不一樣。退的是在日本境內符合資格的消費所付的日本消費稅。
在日本做了確認,回國就免課嗎
不會。確認的是商品離開了日本。
我可以帶多少回自己的國家
由自己國家的海關當局決定,本站不寫數字。
2026年11月1日連入境規則也改嗎
不會。改的只有日本的制度。
日本這邊的門檻是多少
未稅5,000日圓,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。
日本會退多少
含稅價格的十一分之一,若有扣除則是扣除前的金額。
商品一定要帶在身上嗎
要。必須由本人帶出日本。
可以改成寄回家嗎
不行。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
密封袋還在嗎
2026年11月1日起廢止。
日本這邊要去哪裡確認
觀光廳與海關。
入境那邊要去哪裡確認
自己入境國家的海關當局。
同一件商品會兩邊都碰到嗎
會。在日本退了稅的消費,入境時仍可能遇到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