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場裡位於出境審查之前、且領有免稅店許可的店家,計算方式和市區的許可店家相同,對象是同店同日未稅5,000日圓以上的消費 — 觀光廳 消費稅免稅店網站(2026年11月2日查證)。
2026年11月1日起,那筆消費也走和其他消費一樣的三個階段:在收銀台付含稅價格,出境時由海關確認,確認之後退回稅額。
出境審查之前的店家和市區一樣呢
只要那家店領有免稅店許可,就是一樣的。公布出來的條件寫的是:領有許可的店家、在收銀台登記的護照、符合資格的金額,以及商品由購買人帶出日本。沒有任何一項在問這家店開在什麼樣的建築裡。
入境大廳、出境審查之前的出發大廳,以及與航廈或其下方車站相連的商業設施,都在審查之前的區域。開在那裡的許可店家,記錄消費的方式和市區的百貨公司或藥妝店一樣。決定的是許可,不是地址。
某一家店有沒有領到許可,要在那家店確認。本頁不點名店家,也不寫一座航廈裡有幾家。
出境審查之後的免稅店也算在裡面呢
不算。過了出境審查那一側的店家,是另一套制度在運作。本站處理的是非居住者的消費稅免稅,那一側店家的內容本頁不做說明。
實際存在的,是航廈建築裡被畫出的一條線。線的這一側在許可店家買,就走上本頁說明的路;線的另一側買的東西屬於別的東西。把這兩件事當成同一件來想,答案就會混在一起。
制度實際上在讀什麼呢
五件事,而機場這個地址不在裡面。
- 那家店有沒有領到免稅店許可。
- 在收銀台登記的那本護照。
- 是不是未稅5,000日圓以上。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計算。
- 購買人是不是非居住者。以短期停留等身分入境、入境未滿6個月的外國旅客等。
- 商品是否由那位購買人帶出日本。在購買日起90天以內的出境時確認。
退回的是含稅價格的十一分之一。出境時由機台讀取護照,Green判定就通過,Red判定要出示商品實物 — 海關(2026年11月2日查證)。
人在機場這件事,不會替這份清單加上條件,也不會拿掉條件。報到前最後一刻買的東西,和旅程第一天下午買的東西,都由同一份清單給出答案。
2026年11月1日改變了什麼呢
- 在收銀台付的是含稅價格。稅額不在收銀台退,而是在海關確認之後才退。
- 一般物品與化妝品等消耗品的區分廢止。同店同日,按購買人合成一筆總額。
- 密封袋取消。但飲食料品、醫藥品、化妝品等消耗品在日本使用後,就無法接受海關確認(退稅)。
- 確認是機台讀取護照。Green判定通過,Red判定出示實物。
- 消耗品每日上限廢止。
這些改動沒有一項是為了某一種地點而寫的。開在航廈建築裡的許可店家,也和其他許可店家在同一天移到新的做法上,不會有專屬於自己的另一個版本。
2026年10月31日以前的消費適用舊制度,2026年11月1日以後的消費適用新制度,中間沒有過渡期。
沒有改變的是哪些呢
- 門檻是未稅5,000日圓,標價上是5,500日圓。
- 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計算,不同店家的收據原則上不合計,同一棟建築裡的兩家店也是分開的。(例外:店家把手續委託給免稅手續櫃檯時,同一人同一天在多家店的購買,可能在櫃檯合算判定,不是每家都這樣。)
- 護照在收銀台出示。
- 商品由購買人帶出日本。
- 對象是非居住者,以短期停留等身分入境、入境未滿6個月的外國旅客等。
- 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
- 100萬日圓以上的購買需要登記序號等資訊。
什麼時候會遇到這件事呢
在出發大廳做旅程最後一次採買時
那裡的許可店家,記錄消費的方式和其他許可店家一樣。護照在收銀台出示,商品一路帶到確認為止。因為是旅程尾聲才買,這兩個步驟都不會消失。
抵達當天就在機場買東西時
期限從購買日起算,要在90天以內出境並完成確認。在入境大廳、旅程第一個小時買的東西,和同一天下午在市區買的東西一樣落在這段期間裡。
在與航廈或車站相連的商業設施買東西時
那些樓層在出境審查之前。開在那裡的許可店家,就在本頁說明的這條路上。那家店有沒有許可,是要問店家而不是問建築的問題。
想知道航廈裡哪一家是免稅店時
本頁不點名,也不寫有幾家。許可是一家一家店持有的,能確認的地方是那家店的標示或店員。
過了機台之後才買到東西時
公布出來的,只到「確認在離開日本時進行」為止。機台的地點已由日本海關在2026年10月23日以地圖公開,但前後順序本頁不斷定,所以不把消費說成在機台之前或之後。
以為和出境審查之後的免稅店是同一件事時
那一側是另一套制度,在那裡拿到的收據不是這條路上的收據。機場裡最容易混在一起的就是這兩件事,因為日常說法都叫做「不用付稅買東西」。
在同一座航廈裡逛了兩家店時
不同店家的收據原則上不合計。同一個屋簷下的兩家店,也是同一本護照上同一天的兩次分開計算。
買了不到5,000日圓的小東西時
符合資格的那條線是同店同日未稅5,000日圓以上。沒到的消費就維持成一般消費。把一家店的零食和另一家店的伴手禮加起來,兩邊都不會因此越過那條線。
買的東西要放進托運行李時
公布的程序描述的是機台讀取護照,Red判定要出示實物。所以在那個時點拿不拿得出商品是有關係的。機台的設置地點可在海關的地圖上查到。
同一天同時有機場的收據和市區的收據時
分開計算,因為計算單位是購買人、店家、日期。兩張都可以掛在同一本護照上,也不會有一張去借另一張的總額。
機場店家的標價已經是含稅價格時
2026年11月1日起,在收銀台交出去的就是那個金額,而確認之後退回的是它的十一分之一。標價11,000日圓的話,那個十一分之一就是1,000日圓。
在機場店家買了很貴的東西時
100萬日圓以上的購買需要登記序號等資訊。不管店家開在哪裡,那筆登記都是店家這一邊的步驟。
不想自己帶,希望從日本寄回去時
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登記過的消費要和購買人分開離開日本,不論在航廈買還是在市區買,都沒有這條路。
聽到有人說「在機場就會在收銀台當場退」時
2026年11月1日起,在收銀台付的是含稅價格,稅額在海關確認之後才退。店家的位置不會把這個順序調換過來。
國家沒有規定、或官方文字沒有寫的是什麼呢
8%商品的退款金額算法,官方文字中沒有寫(截至2026年11月2日);機台的設置位置,日本海關已於2026年10月23日以地圖公開。是否扣手續費、現金是否保留、退款要幾天、卡片姓名與護照不符如何處理,國家沒有規定(國家本身不收手續費),依店家與退稅業者而不同。制度的條件在全國免稅店協會(2026年11月2日查證)或觀光廳(2026年11月2日查證)。
這六項裡,關於機場被問得最多的是機台的設置位置與現金這兩項:設置位置已可在海關的地圖上查到,現金則看店家委託的退稅業者,部分機場有業者公布以現金交付。所以本頁寫到「確認在出境時進行」就停下來。
大家常問的問題有哪些呢
出發大廳的店家和市區的店家一樣呢?
只要領有免稅店許可就一樣。條件讀的是許可和護照,不是地址。
出境審查之後的免稅店也算在裡面呢?
不算。那是另一套制度,本頁不做說明。
抵達當天就在機場買可以呢?
90天從購買日起算,只要出境落在裡面就是期間內的消費。
怎麼知道機場哪一家是免稅店呢?
在那家店確認。本頁不寫店名,也不寫家數。
同一座航廈的兩家店可以合計呢?
原則上不行。不同店家的收據原則上,就算在同一棟建築裡也不合計。
門檻是多少呢?
未稅5,000日圓,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。
在機場店家也要付含稅價格呢?
2026年11月1日起在收銀台付含稅價格,稅額在海關確認之後才退。
會退多少呢?
含稅價格的十一分之一,若有扣除則是扣除前的金額。
出境時要做什麼呢?
機台讀取護照,Green判定通過,Red判定出示實物。
機台在機場的哪裡呢?
日本海關在2026年10月23日以地圖公開了全國78處確認地點,出發的機場可以在上面先查。
過了機台之後才買會怎麼樣呢?
確認在離開日本時進行,機台和海關的檢查地點,在手提行李託運之前的國際線出發大廳等處(觀光廳,2026年11月2日確認)。過了機台才買的商品怎麼處理,觀光廳的頁面沒有寫,請先問店家。
在機場買的東西可以從日本寄出去呢?
不行。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
上飛機前使用會怎麼樣呢?
飲食料品、醫藥品、化妝品等消耗品在日本使用後,就無法接受海關確認(退稅)。
100萬日圓以上的購買需要什麼呢?
在店家登記序號等資訊。
規則公布在哪裡呢?
觀光廳與海關。
資料來源
只用一手資訊,每一筆都附上查證日期。
- 觀光廳 消費稅免稅店網站2026年11月2日查證
- 海關2026年11月2日查證
- 地圖
- 全國免稅店協會2026年11月2日查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