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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免稅 買到的東西2026年要放隨身行李嗎"
description: "把免稅買到的東西放哪一件行李，並沒有公布過規則。公布的是出境時的確認，那裡可能會被要求出示商品。整理在2026年11月1日開始的制度下，這件事怎麼決定。"
lang: zh-Hant-TW
canonical: https://refund-japan.com/tw/articles/luggage-and-carry-on
published: 2026-09-05
updated: 2026-09-05
publisher: "Refund Japan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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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免稅 買到的東西2026年要放隨身行李嗎

> 把免稅買到的東西放哪一件行李，並沒有公布過規則。公布的是出境時的確認，那裡可能會被要求出示商品。整理在2026年11月1日開始的制度下，這件事怎麼決定。

最後確認: 2026-09-05

在2026年11月1日開始的制度裡，未稅5,000日圓以上的消費要放隨身行李還是託運行李，並沒有公布過規則。公布的是出境時的程序：在機器上讀取護照，兩種判定之中有一種會要求出示商品本身 — [觀光廳 消費稅免稅店網站](https://www.mlit.go.jp/kankocho/tax-free/page01_000001_00019.html)（2026年8月19日查證）。

所以放哪裡不是由行李的規則決定，而是由這道公布的程序決定。把登記過的商品放在被要求時拿得出來的位置，哪一件行李的問題就自己解決了。

## 買到的東西要放哪一件行李呢

放在出境時打得開的那一件。公布的規則沒有禁止託運，本頁也不會生出一條禁令，但確認時可能被要求出示商品，而已經交出去的行李是打不開的。

- **手邊拿得到的商品** — 不管被要求什麼，都能當場回應。
- **手邊拿不到的商品** — 只能解釋，而判定事前沒有人告訴你。

理由到此為止。放哪裡是確認程序推出來的結論，不是另外一條關於行李的規定。

## 海關的機器那一關會發生什麼呢

- **在機器上讀取護照。**
- **Green判定**就直接通過。
- **Red判定**要出示商品的實物。
- **會是哪一種**在當場才定下來。

四行裡有三行講的是機器和文件，剩下一行講的是手邊，而這篇文章的問題也只從那一行來 — [海關](https://www.customs.go.jp/)（2026年8月19日查證）。

## 2026年11月1日改的是什麼呢

- **稅額不在收銀台退，而是在海關確認之後。**錢會不會回來，由確認那一刻決定。
- **密封袋廢止**，買到的東西旅途中就能拆開來用。
- **一般物品與消耗品的區分廢止**，同店同日合成一筆。
- **消耗品每日上限廢止。**

打包這件事之所以變得有份量，是因為第一行。稅在收銀台就扣掉的做法裡，確認是離境前的最後一道形式；在確認之後才退錢的做法裡，確認本身就是交易的場面。

## 沒有改變的是什麼呢

- **商品必須由本人帶出日本。**
- **護照必須在收銀台出示。**
- **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**，沒有寄回去讓自己輕鬆的路。
- **消費要未稅5,000日圓以上，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。**
- **期限是從購買日起90天。**

## 什麼時候會遇到呢

### 準備辦回程報到時

在櫃檯之前就決定。行李交出去之後，裡面的東西在整段出境流程裡都拿不到。

### 買了大箱子的家電時

問題不是大箱子能不能託運，而是被要求看看裡面時你要怎麼辦，這值得在箱子離開推車之前先想好。

### 想在旅途中就用時

密封袋在2026年11月1日廢止，所以拿來用是被允許的。用過並不代表免除確認，還是放在拿得到的位置。

### 店家提醒要留著包裝時

有包裝，被要求出示時比較容易辨認商品。放進打不開的行李裡，留著就沒有意義了。

### 買到不能帶進客艙的東西時

客艙的限制由航空公司與安全檢查決定，不是免稅制度的事，本頁也不寫數量與容量。免稅這邊的要求只有一項：被問到時拿得出商品。

### 買了一件昂貴商品時

100萬日圓以上的購買要在店裡登記序號等資訊。登記會留在購買紀錄上，但上面寫的那件商品，仍然是可能被要求出示的商品。

### 全家一起旅行時

日本在收銀台按護照計算，所以各人對自己護照登記的商品負責。把配偶登記的商品放進自己的託運行李，護照就和消費分開了。

### 旅途中在好幾家店買時

不同店家的收據不能合計，但出境時的確認只有一次。分散在不同行李裡，要打開的行李就變多了。

### 經第三國回家時

日本的確認在離開日本的地方做，所以這樣打包是為了日本的出境。之後入境的國家要求什麼，是那個國家的事。

### 想把箱子寄回家時

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另外寄出的商品，不是由本人帶出日本的商品。

### 隨身行李已經滿了時

那就要真的做選擇：哪些登記過的商品留在手邊，哪些接受自己拿不出來。

### 買了要帶回去的食品或飲料時

一般物品與消耗品的區分在2026年11月1日廢止，所以和其他商品用同一套想法。出境時手拿不拿得到，這一點沒有變。

### 在日本最後一天購物時

買得越晚，重新打包的時間越少。護照一樣要在結帳確定前交到收銀台，商品一樣要跟著本人離開日本。

### 已經用掉一部分時

旅途中可以使用，是從密封袋廢止的2026年11月1日開始。剩下的部分，就是被要求出示時要拿出來的東西。

### 讀到寫著「禁止託運」的頁面時

寫著禁止的頁面，寫的是公布規則裡沒有的內容。公布的只到「確認時可能被要求出示商品」，本站也不會走得比這更遠。

## 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的是什麼呢

是否扣手續費、退款要幾天、機台設置地點、現金是否保留、與護照不同姓名的信用卡怎麼處理、輕減稅率怎麼處理，在2026年8月19日時點尚未公布。答案會出現在[全國免稅店協會](https://zenmenkyo.jp/refund/)（2026年8月19日查證）或觀光廳。

也沒有任何公布資料指定商品要放哪一件行李。沒有規定既不是許可也不是禁止，所以本頁改從確認程序來想。

## 常見問題

### 免稅品一定要放隨身行李嗎

沒有公布這樣的規則。確認時可能被要求出示商品，這是把它放在手邊的理由。

### 放託運行李是被禁止的嗎

公布的規則裡沒有這條禁令，本站也不寫成禁止。

### 被要求出示卻拿不出來會怎樣

公布的只到會被要求為止，拿不出來時怎麼處理並沒有寫。請把行李打包成不會發生那個場面的樣子。

### 每次都要出示商品嗎

不是。Green判定就通過，Red判定才出示商品。

### 判定可以事先知道嗎

不行。判定在當場的機器上出來。

### 包裝最好不要拆嗎

密封袋在2026年11月1日廢止。有包裝比較容易辨認商品，這是實務上的說法，不是寫成要求的條件。

### 可以把佔位子的東西寄回家嗎

不行。另寄已於2025年3月底廢止。

### 是液體會影響退稅嗎

客艙的液體規定屬於航空公司與安全檢查，不是免稅制度的事。

### 家人合託一件行李，裡面的東西算誰的

日本在收銀台按護照計算，不管放在哪一件行李，各自的護照對自己的消費負責。

### 門檻是多少

未稅5,000日圓以上，按購買人、按店家、按當日。

### 期限有多久

從購買日起90天。

### 會退多少

含稅價格的十一分之一，若有扣除則是扣除前的金額。

### 昂貴商品需要多做什麼嗎

100萬日圓以上的購買需要登記序號等資訊。

### 想自己確認要看哪裡

觀光廳與海關。

## 資料來源

- [觀光廳 消費稅免稅店網站](https://www.mlit.go.jp/kankocho/tax-free/page01_000001_00019.html) — 2026年8月19日查證
- [海關](https://www.customs.go.jp/) — 2026年8月19日查證
- [全國免稅店協會](https://zenmenkyo.jp/refund/) — 2026年8月19日查證
